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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庆市图书馆书刊外借规则

更新时间:2017-11-10
      一、流通书库所藏书刊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必须持本人借阅证入库查找,并办理外借书刊手续,他人不得代办。
  二、读者进入流通书库挑选书刊请使用代书板,不按规定使用代书板并经工作人员劝阻无效者,本馆人员有权请其离开流通书库。
  三、所借书刊的册数以书刊总金额不超过押金的90%为限制;书刊借阅时间为30天/次,可续借一次,时间为15天;读者应按时归还书刊,逾期不还按每天每册0.10元收取书刊滞纳金。
  四、爱护图书,不得污损、撕页、裁剪、涂画、撕条形码和磁条,出现以上行为者视情节轻重按书刊价格3~5倍赔偿。
  五、遗失书刊资料,原则上要求赔偿原书刊;如无法赔偿原书刊,则按书刊原价格5~10倍赔偿。
  六、读者应爱护文献,不得圈点、批注、污损、撕毁、裁割,借书时发现书刊有以上问题,应当面指出交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借出。
  七、读者将外借或归还的书刊交服务台后,进出须走监测通道,若发现盗书行为,除追回原书外,本馆有权取消其借书资格及没收押金。
  八、爱护公物,讲究卫生,遵守公共秩序,严禁吸烟、喧哗,倡导公共美德。
  九、读者借阅证须妥善保管,如遗失应及时向本馆声明挂失,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读者个人承担。
  十、本馆服务如质量有问题,读者可投诉,投诉电话:0758—2852552。
  (注:网上申请办理读者借阅证、预约、续借书刊、查询本馆馆藏书刊数据、、修改读者个人资料,请登陆本馆网站www.zqlib.cn“读者在线空间”栏目。)